安全評價報告相關信息及現(xiàn)場勘查圖像資料表
評價類別:安全現(xiàn)狀評價
單位名稱、項目名稱:惠民縣宏運石化加油站經營危險化學品安全評價 | |||
項目簡介: 惠民縣宏運石化加油站原名為宅子加油站,是劉佃海于1998年建立,后更名為惠民縣何坊魯北加油站,于2015年6月15日轉讓給孫治國(后附加油站出賣協(xié)議書及證明),于2015年8月更名為惠民縣宏運石化加油站。孫治國于2018年3月8日將加油站轉讓給崔世勇。 該加油站于2018年3月8日取得惠民縣工商行政管理局頒布的《營業(yè)執(zhí)照》(統(tǒng)一社會信用代碼:913716213491029822);于2023年9月11日取得濱州市行政審批服務局換發(fā)的《成品油零售經營批準證書》(魯油零售證書第3716023024號),有效期自2023年9月11日至2028年9月11日;于2023年2月27日在惠民縣行政審批服務局換發(fā)取得《危險化學品經營許可證》(魯濱(惠)危化經【2022】000002號),有效期自2022年2月23日至2025年2月22日;該站于2002年9月26日經惠民縣公安消防大隊驗收合格,并取得《建筑工程消防驗收意見書》(惠公消驗第020號);該加油站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已進行備案,于2024年6月28日取得《生產經營單位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備案登記表》(備案編號:371621-2024-0020)。 該加油站設雙層埋地油罐2臺,包括1臺25m392#汽油罐、1臺25m3柴油罐;加油區(qū)設4臺加油機。根據(jù)《汽車加油加氣加氫站技術標準》(GB50156-2021)中加油站等級劃分標準,該加油站為三級站。 | |||
項目負責人 | 翟華昌 | ||
項目組成員 | 沙 帥、畢瑤瑤、趙錫欣、孫慶軒 | ||
報告編制人 | 翟華昌 | ||
報告審核人 | 司悅彤 | ||
過程控制負責人 | 史 龍 | ||
技術負責人 | 林 磊 | ||
到現(xiàn)場開展安全評價工作情況 | 時間 | 到現(xiàn)場主要人員 | 主要任務 |
2024.9.25 | 翟華昌、畢瑤瑤 | 初訪、風險分析 | |
2024.10.15 | 翟華昌、畢瑤瑤 | 現(xiàn)場調查與收集項目資料 | |
2024.10.16 | 翟華昌、畢瑤瑤 | 現(xiàn)場勘驗 | |
2024.11.5 | 翟華昌、畢瑤瑤 | 現(xiàn)場核查 | |
安全評價報告提交時間:2025.1.17 | |||
本次針對惠民縣宏運石化加油站進行的安全評價,通過對該加油站經營危險化學品條件的資料審閱、經營設施的現(xiàn)場評價,對照安全法規(guī)和安全評價標準,評價組對該加油站的綜合評價意見如下。 1.該加油站為三級加油站,站址、周邊環(huán)境和總平面布置符合《汽車加油加氣加氫站技術標準》(GB50156-2021)的規(guī)定。 2.該加油站存在的危險、有害因素有火災、爆炸、中毒和窒息、觸電、車輛傷害、高處墜落、物體打擊、機械傷害、坍塌、噪聲、其他傷害等。 3.根據(jù)《危險化學品重大危險源辨識》(GB18218-2018)進行辨識,惠民縣宏運石化加油站加油區(qū)單元、罐區(qū)單元均未構成危險化學品重大危險源。 4.通過運用安全檢查表的檢查,從安全管理、外部環(huán)境及總平面布置、加油工藝及設施和其他設施四個方面對該加油站進行了檢查:該加油站26項A項中,有7項為非評價項,0項不符合項,19項符合;35項B項中,有3項非評價項,1項不符合項,31項符合;補充檢查表共27項,26項符合,1項不符合。所有不符合項經企業(yè)整改后全部符合要求。 5.通過作業(yè)條件危險性評價法可知,卸油作業(yè)分值為42分,危險程度為可能危險,需要注意;加油作業(yè)分值為42分,其危險程度為可能危險,需要注意。 6.利用最小割集和結構重要度的計算結果進行事故樹的定性分析可知: 14個最小割集說明汽油儲罐火災爆炸事故的發(fā)生有14種可能原因,即此事件的發(fā)生有14條途徑,并且它的發(fā)生必然是某最小割集中3個基本事件同時發(fā)生的結果。 基本事件X1(儲罐、管路、閥門密封不嚴,跑冒滴漏)、X2(卸油操作不當)、X3(通風不暢)是安全生產中的關鍵環(huán)節(jié),危險性最大?;臼录?/span>X4(明火如違章吸煙、違章動火作業(yè))、X5(使用產生火花的工具)、X6(設備靜電接地不符合要求)、X7(化纖工作服摩擦產生靜電)、X8(無避雷設施或設施不合格)、X9(電器設備不防爆或達不到防護要求)、X10(電器線路短路、絕緣被擊穿)為汽油裝置儲罐火災爆炸的7個可能性原因。 7.依據(jù)《化工和危險化學品生產經營單位重大生產安全事故隱患判定標準(試行)》(安監(jiān)總管三〔2017〕121號),對該加油站重大生產安全事故隱患存在情況進行檢查,該加油站無重大生產安全事故隱患。 評價組對惠民縣宏運石化加油站提出的隱患情況進行了現(xiàn)場復查,復查結果為:現(xiàn)場問題已整改完成,符合安全要求。 綜上所述,評價組認為惠民縣宏運石化加油站經營危險化學品的安全條件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令[2002]第70號頒發(fā)、[2009]第18號修訂、[2014]第13號修訂、[2021]第88號修訂)、《危險化學品經營許可證管理辦法》(原國家安全生產監(jiān)督管理總局令〔2012〕第55號公布,〔2015〕第79號修訂)、《汽車加油加氣加氫站技術標準》(GB50156-2021)等的安全要求,具備汽油、柴油安全經營條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