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評價報告相關信息及現場勘查圖像資料表
評價類別: 安全現狀評價
單位名稱、項目名稱:濱州市利美精細化工有限公司安全現狀評價 | |||
項目簡介: 濱州市利美精細化工有限公司成立于2011年4月13日,位于濱州市濱城區濱北辦事處鳳凰八路西側,法定代表人于俊利,注冊資本叁仟萬元整,經營范圍:許可項目:危險化學品生產。(依法須經批準的項目,經相關部門批準后方可開展經營活動,具體經營活動項目以相關部門批準文件或許可證件為準)。 該公司現有職工39名,成立安全科作為安全生產管理機構,配備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1名。公司現有10000t/a異丁烯裝置一套。該公司使用主要原輔料為:甲基叔丁基醚(MTBE)、催化劑等,其中MTBE屬于危險化學品;產品:異丁烯,屬于危險化學品;副產品:甲醇、叔丁醇屬于危險化學品;企業屬于危險化品生產企業,已取得了山東省應急管理廳頒發的《安全生產許可證》,編號:(魯)WH安許證字【2024】160092號,有效期:2022年01月05日至2025年01月04日,許可范圍:叔丁醇5000噸/年、甲基叔丁基醚15999年/噸(中間產品)、異丁烯10000噸/年,甲醇5700噸/年。 公司于2021年6月3日取得山東省應急管理廳頒發的《危險化學品安全生產標準化二級企業證書》,證書編號為:(魯)AQBWHⅡ202100083,有效期至2024年6月,目前正在辦理安全標準化證書的延期換證。 濱州市利美精細化工有限公司于2022年3月21日進行了危險化學品登記,登記證書編號為:37162200006,有效期2022年5月9日至2025年5月8日,登記品種有甲醇、異丁烯、叔丁醇、甲基叔丁基醚。 | |||
項目負責人 | 翟華昌 | ||
項目組成員 | 沙帥、畢瑤瑤、孫慶軒、趙錫欣 | ||
報告編制人 | 翟華昌 | ||
報告審核人 | 司悅彤 | ||
過程控制負責人 | 史龍 | ||
技術負責人 | 林磊 | ||
到現場開展安全評價工作情況 | 時間 | 到現場主要人員 | 主要任務 |
2024.4.30 | 翟華昌 | 初訪、風險分析 | |
2024.5.8 | 翟華昌、畢瑤瑤 | 現場調查 | |
2024.5.11 | 翟華昌、畢瑤瑤 | 現場勘驗與檢查 | |
2024.6.6 | 翟華昌、畢瑤瑤 | 現場隱患核查 | |
2024.11.2 | 翟華昌 | 評審后復查 | |
安全評價報告提交時間:2024.11.24 | |||
安全評價報告相關信息: 1、該企業生產中涉及的原料有:甲基叔丁基醚(MTBE);輔助材料有:催化劑、導熱油、天然氣(鍋爐燃料,來自城鎮燃氣管道);主要產品為異丁烯;副產品為甲醇、TBA(叔丁醇);置換使用:氮氣(壓縮的)。 根據《危險化學品目錄》(國家安監總局等10部門公告2015年第5號公布,應急管理部等10部門公告2022年第8號調整)、國家安全監管總局辦公廳關于印發危險化學品目錄(2015版)實施指南(試行)的通知 (安監總廳管三〔2015〕80號公布,應急廳函〔2022〕300號修改)辨識,涉及的危險化學品為 MTBE、異丁烯、甲醇、TBA、氮氣(壓縮的)、天然氣(鍋爐燃料,來自城鎮燃氣管道)。該企業不涉及劇毒化學品。根據《高毒物品目錄》(2003年版)辨識,該企業不涉及高毒化學品;根據《易制毒化學品管理條例》(國務院令445號,國務院令第666號修訂,國務院令第703號修訂)、國辦函〔2014〕40號、國辦函〔2017〕120號、國辦函〔2021〕58號辨識,該企業不涉及易制毒化學品;根據《各類監控化學品名錄》(工信部令第52號,2020年)、《監控化學品管理條例》實施細則(工業和信息化部令〔2018〕48號)、《部分第四類監控化學品名錄(2019版)》辨識,該企業甲醇、甲基叔丁基醚、異丁烯、叔丁醇屬于第四類監控化學品;根據《易制爆危險化學品名錄》(2017年版)辨識,該企業不涉及易制爆危險化學品;根據《重點監管的危險化學品名錄》(2013年完整版)辨識,該企業涉及的重點監管的危險化學品為甲醇、MTBE、天然氣;根據《特別管控危險化學品目錄(第一版)》(應急管理部、工業和信息化部、公安部、交通運輸部公告2020年第1號),該企業涉及的特別管控危險化學品為甲醇;根據《山東省危險化學品企業夏季汛期安全風險防控指南》附件忌水化學品名單(魯應急字[2023]79號)辨識,該企業不涉及忌水化學品;根據《山東省禁止危險化學品目錄》第二批(魯應急字〔2022〕61號)、《濱州市禁止危險化學品目錄》第一批(濱安辦發〔2022〕19號),該企業不涉及禁止類危險化學品。 2、濱州市利美精細化工有限公司危險度評價分級如下:該企業生產裝置區各工序的危險度為Ⅱ級(中度危險);儲運單元甲醇及醚、叔丁醇罐區危險度為Ⅰ級(高度危險)、異丁烯罐危險度為Ⅰ級(高度危險)、裝卸設施及泵棚危險度為Ⅱ級(中度危險);公用工程及輔助設施單元危險度為III級(低度危險)。 3、依據《危險化學品重大危險源辨識》(GB18218-2018),濱州市利美精細化工有限公司異丁烯儲存單元構成三級重大危險源,甲醇及醚、叔丁醇儲存單元構成四級重大危險源。 4、濱州市利美精細化工有限公司生產過程中存在的危險、有害因素有:火災、其他爆炸、中毒和窒息、容器爆炸、鍋爐爆炸、觸電、灼燙、機械傷害、高處墜落、物體打擊、坍塌、車輛傷害、淹溺、噪聲與振動危害等。 5、濱州市利美精細化工有限公司無《化工和危險化學品生產經營單位重大生產安全事故隱患判定標準(試行)》(安監總管三[2017]121號)規定的重大生產事故隱患。 6、經CASST-QRA重大危險源區域定量風險評價軟件計算可知(詳見F3.3),該公司生產裝置和儲存設施的個人風險值 3×10-6等值線(紅色線)區域不包括高敏感防護目標、重要防護目標、一般防護目標中的一類防護目標;個人風險值1×10-5等值線(粉色線)區域不包括一般防護目標中的二類防護目標;個人風險值3×10-5等值線(橘色線)區域不包括一般防護目標中的三類防護目標。個人風險值在可接受范圍內。 根據《危險化學品生產裝置和儲存設施外部安全防護距離確定方法》(GB/T37243-2019)第6.8.1條的規定,濱州市利美精細化工有限公司生產裝置和儲存設施的個人風險和社會風險均可接受,該公司周邊不同類型防護目標的外部安全防護距離滿足風險基準的要求。 7、多米諾效應分析(詳見附件3.3及建議措施) 濱州市利美精細化工有限公司異丁烯儲罐容器整體破裂發生BLEVE造成多米諾半徑為245m,其多米諾半徑波及山東仲宜復合材料有限公司東部原料倉庫、成品倉庫以及乙類罐區及北側的梧桐九路上的行人和車輛、東側鳳凰八路的行人和車輛、山東濱農科技有限公司西廠區南側區域、山東濱農科技有限公司東廠區西側區域。 綜上所述,評價組認為濱州市利美精細化工有限公司安全生產條件符合國家安全生產法律、法規、規章、標準和規范的要求,安全風險程度可以接受,具備安全生產條件。 現場勘查圖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