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評價報告相關信息及現場勘查圖像資料表
評價類別: 安全現狀評價
單位名稱、項目名稱: 濱州市金鑫加油城經營危險化學品安全評價 | |||
項目簡介: 濱州市金鑫加油城成立于2015年11月25日,注冊地址為山東省濱州市濱城區渤海一路578號。濱州市金鑫加油城,投資人為辛建義,法定代表人為辛建義,經營范圍包括汽油、柴油零售(有效期限以許可證為準)。 該加油站原為金鑫加油城,2006年租賃給中國石化銷售有限公司山東濱州第三十七加油站進行經營,2015年中國石化銷售有限公司山東濱州第三十七加油站不再租賃,辛建義成立濱州市金鑫加油城對該加油站進行經營。 該加油站于2004年5月18日取得由濱州市公安消防分局出具的《建筑工程消防驗收意見書》(濱公消驗第120017號);于2021年3月16日取得《危險化學品經營許可證》,證書編號為魯濱(濱)危化經〔2021〕0015號,有效期自2021年3月17日至2024年3月16日,于2020年11月17日取得《成品油零售經營批準證書》(證書編號:魯油零售證書第3716003016號),有效期至2025年11月17日。 該加油站罩棚下設8臺加油機(北側自西向東依次為2臺92#汽油單槍加油機、2臺柴油單槍加油機,南側自西向東依次為2臺95#汽油單槍加油機、2臺92#汽油單槍加油機)。該加油站儲罐區共設4臺30m3雙層埋地油罐,自南向北依次布置為95#汽油儲罐、92#汽油儲罐和2臺柴油儲罐,該加油站設有卸油油氣回收系統、加油油氣回收系統和三次油氣回收系統,雙層油罐設置帶有高液位報警功能的液位監測系統和雙層罐防滲漏檢測系統。根據《汽車加油加氣加氫站技術標準》(GB50156-2021)的規定,該加油站為三級站。 | |||
項目負責人 | 翟華昌 | ||
項目組成員 | 沙帥 畢瑤瑤 孫慶軒 趙錫欣 | ||
報告編制人 | 翟華昌 | ||
報告審核人 | 司悅彤 | ||
過程控制負責人 | 史龍 | ||
技術負責人 | 林磊 | ||
到現場開展安全評價工作情況 | 時間 | 到現場主要人員 | 主要任務 |
2024.1.8 | 翟華昌 | 初訪、風險分析 | |
2024.1.15 | 翟華昌 畢瑤瑤 | 現場調查 | |
2024.1.17 | 翟華昌 畢瑤瑤 | 現場調勘驗與檢查 | |
2024.1.19 | 翟華昌 畢瑤瑤 | 現場隱患核查 | |
2024.3.11 | 翟華昌 | 評審后復查 | |
安全評價報告提交時間:2024.3.12 | |||
安全評價報告相關信息: 1.該加油站為三級加油站,站址、周邊環境和總平面布置符合《汽車加油加氣加氫站技術標準》(GB50156-2021)的規定。 2.該加油站存在的危險、有害因素有火災、爆炸、中毒和窒息、觸電、車輛傷害、高處墜落、物體打擊、機械傷害、坍塌、噪聲、其他傷害等。 3.根據《危險化學品重大危險源辨識》(GB18218-2018)將該加油站劃分為加油區單元、罐區單元共兩個單元進行重大危險源辨識,該加油站重大危險源辨識結果為:加油區單元、罐區單元均不構成危險化學品重大危險源。 4.通過運用安全檢查表的檢查,從安全管理單元安全檢查表、外部環境及總平面布置單元安全檢查表、加油工藝及設施單元安全檢查表、其他設施單元安全檢查表、其他相關要求五個方面對該加油站進行了檢查:該加油站26項A項中,有7項為非評價項,0項不符合項,19項符合;35項B項中,有3項非評價項,1項不符合項,31項符合;其他相關要求32項中,32項符合項,0項不符合項;所有不符合項經企業整改后全部符合要求。 5.通過作業條件危險性評價法可知,卸油作業分值為42分,危險程度為可能危險,需要注意;加油作業分值為42分,其危險程度為可能危險,需要注意。 6.利用最小割集和結構重要度的計算結果進行事故樹的定性分析可知: 14個最小割集說明汽油儲罐火災爆炸事故的發生有14種可能原因,即此事件的發生有14條途徑,并且它的發生必然是某最小割集中3個基本事件同時發生的結果。 基本事件X1(儲罐、管路、閥門密封不嚴,跑冒滴漏)、X2(卸油操作不當)、X3(通風不暢)是安全生產中的關鍵環節,危險性最大。基本事件X4(明火如違章吸煙、違章動火作業)、X5(使用產生火花的工具)、X6(設備靜電接地不符合要求)、X7(化纖工作服摩擦產生靜電)、X8(無避雷設施或設施不合格)、X9(電器設備不防爆或達不到防護要求)、X10(電器線路短路、絕緣被擊穿)為汽油裝置儲罐火災爆炸的7個可能性原因。 7.依據《化工和危險化學品生產經營單位重大生產安全事故隱患判定標準(試行)》(安監總管三〔2017〕121號),對該加油站重大生產安全事故隱患存在情況進行檢查,該加油站無重大生產安全事故隱患。 評價組對濱州市金鑫加油城提出的隱患情況進行了現場復查,復查結果為:現場問題已整改完成,符合安全要求。 綜上所述,評價組認為濱州市金鑫加油城經營危險化學品的安全條件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令[2002]第70號頒發、[2009]第18號修訂、[2014]第13號修訂、[2021]第88號修訂)、《危險化學品經營許可證管理辦法》(原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令〔2012〕第55號公布,〔2015〕第79號修訂)、《汽車加油加氣加氫站技術標準》(GB50156-2021)等的安全要求,具備汽油、柴油安全經營條件,安全風險程度可以接受。 | |||
現場勘查圖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