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評價報告相關信息及現場勘查圖像資料表
評價類別:安全評價
項目名稱:煙臺市中正石油經營有限公司只楚路加油站經營危險化學品項目 | |||
項目簡介: 煙臺市中正石油經營有限公司只楚路加油站位于山東省煙臺市芝罘區只楚路108號。法定代表人及主要負責人楊興漢,該站現有職工9人,配備站長1人(陳兵),專職安全管理人員1人(楊之男);許可范圍:汽油、柴油[閉杯閃點≤60℃],經營方式:帶有儲存設施的經營。該加油站于2019年4月11日換發了危險化學品經營許可證,證書編號為:魯煙危化經[2019]020048,有效期至2022年4月10日。該加油站經營期間周邊環境未發生變化,現申請換發危險化學品經營許可證。 該加油站主要設施有25m3埋地雙層汽油儲罐3個;25m3雙層隔艙式汽油罐1個;25m3雙層隔艙式柴油罐1個;潛油泵式加油機6臺,儲存油品能力折算成汽油為112.5m3(柴油罐容積折半計),依據《汽車加油加氣加氫站技術標準》(GB 50156-2021)第3.0.13條規定,該加油站為二級站。 | |||
項目負責人 | 孫利強 | ||
項目組成員 | 孫慶軒、沙 帥、畢瑤瑤、翟華昌、王振鳳 | ||
報告編制人 | 孫利強 | ||
報告審核人 | 衣慧麗 | ||
過程控制負責人 | 史龍 | ||
技術負責人 | 林磊 | ||
到現場開展安全評價工作情況 | 時間 | 到現場主要人員 | 主要任務 |
2022.3.12 | 孫利強、王振鳳 | 初訪、風險分析 | |
2022.3.16 | 孫利強、王振鳳 | 現場勘察、檢查與收集項目資料 | |
2022.3.20 | 孫利強、王振鳳 | 復查 | |
安全評價報告提交時間:2022.4.1 | |||
安全評價報告相關信息: 1、該加油站為二級加油站,站址、周邊環境和總平面布置符合《汽車加油加氣加氫站技術標準》(GB50156-2021)的規定。 2、該加油站存在的危險有害因素有火災、其他爆炸、機械傷害、中毒和窒息、觸電、車輛傷害、高處墜落、物體打擊、坍塌、化學因素和噪聲等。 3、依據《危險化學品重大危險源辨識》(GB18218-2018)辨識,煙臺市中正石油經營有限公司只楚路加油站未構成危險化學品重大危險源。 4、該站主要負責人及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具備與本企業危險化學品經營活動相適應的安全生產知識和管理能力;其他從業人員依照有關規定經安全生產教育和專業技術培訓合格。 5、該加油站安全管理制度、崗位安全操作規程比較齊全,編制了比較完善的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并配備必要的應急救援器材。 6、經營條件、儲存條件符合《危險化學品經營許可證管理辦法》(國家安全監管總局令第55號,根據2015年5月27日國家安全監管總局令第79號修正)規定。 7、本次評價,評價組采用安全檢查表法對加油站進行了評價,該加油站不符合A類項目要求的隱患共有0項,不符合B類項目要求的事故隱患共有2項;不屬于A、B項的不符合項有2項。針對該加油站存在的問題,在報告第7章提出了具體的安全對策措施。該單位在評價過程中,積極配合,針對整改措施,認真地進行了落實、整改,評價組按規定對整改情況實地進行了復查。復查情況見第8章《整改情況復查表》。該加油站經過整改后,A項(否決項)及B項(非否決項)全部合格。 評價組在綜合分析基礎上認為:煙臺市中正石油經營有限公司只楚路加油站經營危險化學品的安全條件符合《危險化學品經營許可證管理辦法》(國家安全監管總局令第55號,根據2015年5月27日國家安全監管總局令第79號修正),具備《危險化學品經營許可證》發證條件。 | |||
現場勘查圖像:(初訪和考察、檢查、專家審查后現場整改復查(評審版需提供)預評價可不提供復查照片。 初訪:
現場勘察:
復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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